资产部部门简介


资产部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对学院国有资产的采购、配置、使用、调拨、处置及政府采购、公有住房出租、基建建设、修缮改造、水电维修维护、费用收缴工作等进行管理、协调、指导及监督,服务学院教育事业建设。

一、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负责资产购置、验收、登记入账、做好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等工作,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四)负责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管理工作。

(五)负责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资产划转工作。

(六)负责学院资产的调剂,优化学院国有资产配置,建立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提高学院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七)拟定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八)掌握学院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状况。

(九)负责各类资产合同进行审查、签约和备案。

(十)负责学校资产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经营性资产管理日常事务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资产占用费、资源占用费、水费、电费的收缴工作。

(十三)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具有较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资产管理队伍。

(十四)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定期报告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二、采购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政策、法规,保证学院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院内自主采购与招标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院内各类采购项目的立项、委托、招标、合同签订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根据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采购组织方式和采购方式,申报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以及招标代理采购、竞谈等形式的采购工作。

(五)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与验收管理工作。

(六) 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报批、支付,严格规范付款手续。

(七)负责采购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抓好采购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工作,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发生。

三、基本建设工作

(一)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中的各项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承担学院基本建设和修缮改造工程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基建工程立项、报批报建、勘察设计,交纳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各项费用,争取政府职能部门优惠政策,办理规划许可证等工程开工前期工作。

(三)负责学院修缮工程的现场踏勘、修缮工程费用概算、立项报批等前期工作。

(四)负责完成基建工程的设计交底,工程概、预算编制,竣工结算报送学校审计处审核等工作。

(五)负责项目工程招标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择优选择施工承包方和监理方,负责各类工程建设合同的草拟和报审和签订。

(六)负责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实行全过程管理。

(七)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积极完成与学院其他部门的管理和使用交接工作。

(八)负责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学院内基建工程施工队伍的治安、卫生、消防和日常管理。

(九)负责工程合同管理,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报批、支付,严格规范付款手续。

(十)负责工程项目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十二)抓基本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工作,防范基本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发生。

四、动力修缮工作

(一)负责新迎校区供水供电系统的维护工作,保障新迎校区水、电的正常供应。

(二)负责教学区、家属区、学生区、路灯等水电线路及水、电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做好教职工住宅区内原配水、电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三)负责每周各配电室安全检查和卫生清扫。

(四)负责水、电系统的管理工作,有义务对违章用水用电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五)做好各类应急抢险维修工作

(六)做好技术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

资产及采购 德信楼407室 电话:63340313

基础建设 德信楼502室 电话:63386639

水电组 明虹楼124-1室 电话:63349780

动力维修 动力楼二楼 电话:6330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