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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首届排球赛章程


发布时间:2012/02/27 浏览量:

一、活动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首届排球赛

二、活动宗旨: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学院学生排球运动的发展,丰富广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加深各系之间的相互了解,加深同学之间友谊;挑选技术较好的同学加入学院排球队。

三、主办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城市学院“扣响青春”排球协会

四、活动时间:2012年3月3日开赛

五、活动地点:新迎校区排球场(女生公寓5栋背后)

六、参赛形式:2011级以系为单位参赛,根据各系专业设置情况,原则上每专业组一队。每队可报名6-12名队员,每场比赛上场6人,其中不少于2名女生。一经报名则不能更换上场队员。(具体比赛规则及赛程安排见附件一、二)

七、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3月1日止,将报名表交至排球协会张志翔同学处(联系电话18788492565)或Email至zhangzhixiang0601@126.com。(报名表见附件三)

八、 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冠亚季军,根据《城市学院学生参加常规性竞赛奖励办法》,冠军荣获奖杯及奖金400元;亚军荣获奖杯及奖金300元;季军荣获奖杯及奖金200元。

九、注意事项:

(一)运动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裁判的判决,若有意见,当场比赛结束后由队长向学院学生工作部提交申诉报告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受理。凡对运动员资格有意义提出申诉者,手续同上。

(二)各参赛队员有不服从判决、辱骂、殴打裁判员者,裁判员有权立即将该队员罚令出场。对情节严重者,经学院决定,可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三)无故殴打工作人员、观众者送交学院相关部门处理,并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四)如遇雨、大风等特殊情况,以通知更改的比赛时间为准。

(五)参赛运动员应文明比赛,如有讲脏话等不文明行为,立即停止该队员比赛。拉拉队不可喝倒彩,场上场下以团结和谐为主,如因比赛发生打架、骂群架等情况,立即停止所在专业代表队的比赛。

附件一:比赛规则

(一)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5分,第三局15分。

(二) 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各队必须把首发的6名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提交本场的记录员。赛前不申报替补运动员名单,则在比赛中不得换人。双方在每局中有权申请暂停两次,每场比赛可换六人次,每局中间休息3分钟。比赛前由裁判执行掷硬币,决定第一局的发球及场区,掷硬币由双方队长参加。

(三) 前两局中,每局须超过对方两分才能获胜。比赛结束:第三局比赛先到15分,且至少领先对方2分者即为获胜,第三局在一方先得到8分时交换场地。

(四) 发球和接球:

1. 比赛是每队上场6人。

2. 各方场上的6人须轮流发球,不得有人多发或少发,发球区域在底线后。参赛队员只得用手进行发球。

3. 发球时,裁判哨声吹响后必须在8秒内将球发出,过时失败,对方得分,发球时抛弃必须击球,否则失败对方得分,发球不得踩线或进入球场内,前排三人,可以在三米线前起跑扣球或拦网。

4. 在发球人击球之前出现错位或越位现象时,对方直接得分。

5. 每队触球三次必须过网,但前排拦网不计在三次触球之内。后排队员在3米线前不得起跳击球,队员接球可用身体任一部位。

6. 一人不可连击两次,如犯规对方直接得分。

7. 在球未落地,分出胜负前,队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触网,不得脚过中线,不得进入对方场内。

8. 各局的先发球员在一局中只能退场一次,再进场一次,而且必须回到原先位置。替补球员在该局中只能进场一次替补先发球员,而且只能由被其替补退场的先发球员来替补他。

(五) 比赛弃权:

1. 代表队无故不参加规定的比赛即为弃权,对方获胜。

2. 以赛程表比赛时间为准,凡运动员不齐,推迟比赛15分钟该队伍以弃权论处,判对方获胜积。

3. 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中断比赛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判决对方获胜。

(六) 参赛服装不作要求。

相关规则采用最新国际排球比赛规则。

以上办法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