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期末考试监考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6/17 浏览量:

首先感谢各位监考老师的辛勤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期末考试工作,提高监考老师的履职能力和考务水平,有效预防学生作弊,创造优良考风,特作如下提示:

1.请佩戴监考工作证,按要求提前到达领卷地点,杜绝迟到情况发生。

2.用金属探测器认真做好入场安检工作,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

3.通过签到表、学生证件认真核实学生身份,防止替考。

4.开考前再次向学生宣布纪律:若发现替考,按学校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考试,一经发现按学校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考试期间发现学生使用手机作弊,按学校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监考过程中,前后监控考场,把握警示在前、惩戒在后的工作原则,及时终止违纪作弊苗头。
6.若发现学生违纪作弊,安抚好学生配合做好证据留存,然后安排一名监考老师带学生到考务办公室处理后续事宜。
谢谢您的合作!


城市学院教学教务中心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