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2、如因疾病办理休学,学生申请材料需附3甲医院诊断意见,由校医院进行审核。
3、休学学生应在被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休学手续并离校,学院保留其学籍。
4、其它详见学院学生手册第五十九条。